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最新动态
首页 >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 GC类工业管道 >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管道系统的设计规定
工艺管道安装许可证:加油加气站的工艺管道系统的设计规定
6.3.1 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6.3.2 每个油罐应各自设置卸油管道和卸油接口。各卸油接口及油气回收接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6.3.3 卸油接口应装设快速接头及密封盖。
6.3.4 加油站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汽油罐车向站内油罐卸油应采用平衡式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 各汽油罐可共用一根卸油油气回收主管,回收主管的公称直径不宜小于 80mm。
3 卸油油气回收管道的接口位宜采用自闭式快速接头。采用非自闭式快速接头时,应在靠近快速接头的连接管道上装设阀门。
6.3.5 加油站宜采用油罐装设潜油泵的一泵供多机(枪)的加油工艺。采用自吸式加油机时,每台加油机应按加油品种单独设置进油管和罐内/底阀。
6.3.6 加油站采用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系统。
2 汽油加油机与油罐之间应设油气回收管道,多台汽油加油机可共用1根油气回收主管,油气回收主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 50mm。
3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应采取防止油气反向流至加油枪的措施。
4 加油机应具备回收油气功能,其气液比宜设定为1.0~1.2。
5 在加油机底部与油气回收立管的连接处,应安装一个用于检测液阻和系统密闭性的丝接三通,其旁通短管上应设公称直径为 25mm 的球阀及丝堵。
6.3.7 油罐的接合管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合管应为金属材质。
2 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进油接合管、出油接合管或潜油泵安装口,应设在人孔盖上。
3 进油管应伸至罐内距罐底 50mm~100mm 处。进油立管的底端应为 45°斜管口或 T形管口。进油管管壁上不得有与油罐气相空间相通的开口。
4 罐内潜油泵的入油口或通往自吸式加油机管道的罐内底阀,应高于罐底 150mm~200mm。
5 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朝。量油孔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 200mm 处,并应有检尺时使接合管内液位与罐内液位相一致的技术措施。2
6 油罐人孔井内的管道及设备,应保证油罐人孔盖的可拆装性。
7 人孔盖上的接合管与引出井外管道的连接,宜采用金属软管过渡连接(包括潜油泵出油管)。
6.3.8 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沿建(构)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其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及以上。通气管管口应设置阻火器?
6.3.9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6.3.10 当加油站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罐的通气管管口除应装设阻火器外,尚应装设呼吸阀。呼吸阀的工作正压宜为 2kPa~3kPa,工作负压宜为1.5kPa~2kPa。 6.3.11 加油站工艺管道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油罐通气管道和露出地面的管道,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 的无缝钢管。
2 其他管道应采用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或适于输送油品的热塑性塑料管道。所采用的热塑性塑料管道应有质量证明文件。非烃类车用燃料不得采用不导静电的热塑性塑料管道。
3 无缝钢管的公称壁厚不应小于 4mm,埋地钢管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4 热塑性塑料管道的主体结构层应为无孔隙聚乙烯材料,壁厚不应小于 4mm。埋地部分的热塑性塑料管道应采用配套的专用连接管件电熔连接。
5 导静电热塑性塑料管道导静电衬层的体电阻率应小于 10°Ω·m,表面电阻率应小于10'Ω。
6 不导静电热塑性塑料管道主体结构层的介电击穿强度应大于100kV。
7 柴油尾气处理液加注设备的管道,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或能满足输送柴油尾气处理液的其他管道。
6.3.12 油罐车卸油时用的卸油连通软管、油气回收连通软管,应采用导静电耐油软管,其体电阻率应小于 10 Ω·m,表面电阻率应小于 10°Ω,或采用内附金属丝(网)的橡胶软管。`
6.3.13 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除必须露出地面的以外,均应埋地敷设。当采用管沟敷设时,管沟必须用中性沙子或细土填满、填实。
6.3.14-卸油管道、卸油油气回收管道,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和油罐通气管横管V应坡向埋地油罐。卸油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 2%,卸油油气回收管道、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和油罐通气管横管的坡度,不应小于Æ%。
6.3.15 受地形限制,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坡向油罐的坡度无法满足本规范第6.3.14 条的要求时,可在管道靠近油罐的位置设置集液器,且管道坡向集液器的坡度不应小于 1%。
6.3.16 埋地工艺管道的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4m。敷设在混凝土场地或道路下面的管道,管顶低于混凝土层下表面不得小于 0.2m。管道周围应回填不小于100mm厚的中性沙子或细土。
6.3.17 工艺管道不应穿过或跨越站房等与其无直接关系的建(构)筑物;与管沟、电缆沟和排水沟相交叉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3.18 不导静电热塑性塑料管道的设计和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3.1条至第6.3.17 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内油品的流速应小于 2.8m/s。 2 管道在人孔井内、加油机底槽和卸油口等处未完全埋地的部分,应在满足管道连接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短的安装长度和最少的接头。
6.3.19 埋地钢质管道外表面的防腐设计,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T 21447 的有关规定。
6.3.2 每个油罐应各自设置卸油管道和卸油接口。各卸油接口及油气回收接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6.3.3 卸油接口应装设快速接头及密封盖。
6.3.4 加油站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汽油罐车向站内油罐卸油应采用平衡式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 各汽油罐可共用一根卸油油气回收主管,回收主管的公称直径不宜小于 80mm。
3 卸油油气回收管道的接口位宜采用自闭式快速接头。采用非自闭式快速接头时,应在靠近快速接头的连接管道上装设阀门。
6.3.5 加油站宜采用油罐装设潜油泵的一泵供多机(枪)的加油工艺。采用自吸式加油机时,每台加油机应按加油品种单独设置进油管和罐内/底阀。
6.3.6 加油站采用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系统。
2 汽油加油机与油罐之间应设油气回收管道,多台汽油加油机可共用1根油气回收主管,油气回收主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 50mm。
3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应采取防止油气反向流至加油枪的措施。
4 加油机应具备回收油气功能,其气液比宜设定为1.0~1.2。
5 在加油机底部与油气回收立管的连接处,应安装一个用于检测液阻和系统密闭性的丝接三通,其旁通短管上应设公称直径为 25mm 的球阀及丝堵。
6.3.7 油罐的接合管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合管应为金属材质。
2 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进油接合管、出油接合管或潜油泵安装口,应设在人孔盖上。
3 进油管应伸至罐内距罐底 50mm~100mm 处。进油立管的底端应为 45°斜管口或 T形管口。进油管管壁上不得有与油罐气相空间相通的开口。
4 罐内潜油泵的入油口或通往自吸式加油机管道的罐内底阀,应高于罐底 150mm~200mm。
5 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朝。量油孔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 200mm 处,并应有检尺时使接合管内液位与罐内液位相一致的技术措施。2
6 油罐人孔井内的管道及设备,应保证油罐人孔盖的可拆装性。
7 人孔盖上的接合管与引出井外管道的连接,宜采用金属软管过渡连接(包括潜油泵出油管)。
6.3.8 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沿建(构)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其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及以上。通气管管口应设置阻火器?
6.3.9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6.3.10 当加油站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罐的通气管管口除应装设阻火器外,尚应装设呼吸阀。呼吸阀的工作正压宜为 2kPa~3kPa,工作负压宜为1.5kPa~2kPa。 6.3.11 加油站工艺管道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油罐通气管道和露出地面的管道,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 的无缝钢管。
2 其他管道应采用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或适于输送油品的热塑性塑料管道。所采用的热塑性塑料管道应有质量证明文件。非烃类车用燃料不得采用不导静电的热塑性塑料管道。
3 无缝钢管的公称壁厚不应小于 4mm,埋地钢管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4 热塑性塑料管道的主体结构层应为无孔隙聚乙烯材料,壁厚不应小于 4mm。埋地部分的热塑性塑料管道应采用配套的专用连接管件电熔连接。
5 导静电热塑性塑料管道导静电衬层的体电阻率应小于 10°Ω·m,表面电阻率应小于10'Ω。
6 不导静电热塑性塑料管道主体结构层的介电击穿强度应大于100kV。
7 柴油尾气处理液加注设备的管道,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或能满足输送柴油尾气处理液的其他管道。
6.3.12 油罐车卸油时用的卸油连通软管、油气回收连通软管,应采用导静电耐油软管,其体电阻率应小于 10 Ω·m,表面电阻率应小于 10°Ω,或采用内附金属丝(网)的橡胶软管。`
6.3.13 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除必须露出地面的以外,均应埋地敷设。当采用管沟敷设时,管沟必须用中性沙子或细土填满、填实。
6.3.14-卸油管道、卸油油气回收管道,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和油罐通气管横管V应坡向埋地油罐。卸油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 2%,卸油油气回收管道、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和油罐通气管横管的坡度,不应小于Æ%。
6.3.15 受地形限制,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坡向油罐的坡度无法满足本规范第6.3.14 条的要求时,可在管道靠近油罐的位置设置集液器,且管道坡向集液器的坡度不应小于 1%。
6.3.16 埋地工艺管道的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4m。敷设在混凝土场地或道路下面的管道,管顶低于混凝土层下表面不得小于 0.2m。管道周围应回填不小于100mm厚的中性沙子或细土。
6.3.17 工艺管道不应穿过或跨越站房等与其无直接关系的建(构)筑物;与管沟、电缆沟和排水沟相交叉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3.18 不导静电热塑性塑料管道的设计和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3.1条至第6.3.17 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内油品的流速应小于 2.8m/s。 2 管道在人孔井内、加油机底槽和卸油口等处未完全埋地的部分,应在满足管道连接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短的安装长度和最少的接头。
6.3.19 埋地钢质管道外表面的防腐设计,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T 21447 的有关规定。
想了解更多的关于工艺管道安装许可证信息可以经常关注我们